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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应成自觉意识
        近日,第八期“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”开始在网上公示,这是相关部门继今年2月以来第二次调整“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”。随着该清单的发布,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和热点。

  无独有偶,为鼓励消费者使用更加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,国家有关部门6月1日出台了一项旨在鼓励节能环保小排量车消费的新政策,将发动机排量在1.6L及以下,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%左右的汽油、柴油乘用车(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)纳入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”,并将在全国范围推广。按照相关规定,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,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。这份备受关注的国家节能汽车推广名录正式公布,71款燃油消耗达标的车型入选首批名单,这意味着消费者今后购买这些产品时,都能享受到3000元的现金补助。

  “以补助促节能”,不失为一种直接见效的办法,但当3000元的现金补助政策取消之后,消费者是否依然选择节能环保的小排量车,仍然是个未知数。由此可见,除了补助手段以外,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开动脑筋,多想办法,多措并举。节能不是一时一地的节能,也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的节能,而应是全民节能,并使节能成为社会公众一种普遍性、持续性和习惯性的自觉意识。

  众所周知,修订后的《节约能源法》已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值得注意的是,新《节约能源法》规定,国家实行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,实施节能与开发并举、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。节约资源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,既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,也呈现出至关重要的全民高度。选择节能产品是节能的基础和重要方式,共建节能型社会不应成为口号,只有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公众普遍的意识,社会消费才能真正“绿”起来。

 

------摘自政府采购信息网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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